关于做好2017年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0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为部分特困学生解决经济上的困难,现将2017年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和条件。校长奖学金评定按照《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执行。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成员(困难等级为A、B),且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按规定完成12小时及以上义工时数。

2.申请办法。学生提出申请(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工作在同步进行,如学生因工时等原因不符合建档立卡学费减免申请条件,在满足校长奖学金申请条件时,学院可推荐参评),本着诚信的态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3.审批。各学院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学生申请表认真审核,并由班主任及学院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4.公示。各学院将审核后的名单进行汇总后在本学院进行公示(见附件2),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要重新进行复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5.报送时间。各学院在公示结束后,将《校长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稿、纸质稿(学院盖章、分管领导签字)会同各学院审批过的《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并于12月11日前交到学生处助学管理科。

6、严格标准。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次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杜绝出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现象。


附件:

1. 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 校长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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