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发布时间: 2017-12-04 浏览次数: 5

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高等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编号:市行支行

学生姓名


学号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班级



入学时间

学历


学制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和其它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称谓

姓  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

父亲






母亲



















  

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学生在校学习成绩

均分80以上     均分在70-80分     均分在60-70


20   20   学年申请贷款金额:。其中学费      ;住宿费:元;

生活费元。

还款起始

日期

毕业后个月


还款截止

日期

毕业后个月


扣款账(存折)


经办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分行中山支行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借款申请人说明:

1、本人保证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未还清银行贷款前,如上述资料发生变化,保证在变化后十天内重新向借款银行提供资料。


借款申请人(签字):


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其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同意其申请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高等学校管理部门意见

经与招生信息、学籍信息核实,以及院系基层组织调查确认,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同意其申请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介绍人(盖章):

电话:0511-84401069


本人见证上述贷款事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见证人身份证:

  

见证人职务:

  

见证人(签字):

电话:

   二

本人见证上述贷款事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见证人身份证:

  

见证人职务:

  

见证人(签字):

电话:


说明:

1在校学习成绩一栏大一新生填写高考成绩各科均分;大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填写上一年度各科成绩均分;

2、贷款总金额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还款起始日期不超过24个月;

3、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4、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5、高等学校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对其向经办银行提供的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6、见证人,为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部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7、本表是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原件存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审批意见





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核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

附件三:见证人1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见证人2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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