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4 浏览次数: 11

各学院、张家港校区:

2017年度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自10月份启动,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核对摸底、上报建议减免学费额度等工作,根据《关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安排,现启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流程:

1.在完成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核对摸底、上报建议减免学费额度的前期工作基础上,学生处汇总整理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见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各学院核对学生名单,对收集的学生材料(扶贫手册、全国扶贫系统截图(加盖公章))做到证明材料信息齐全、字迹清晰、公章明确,如不符合,直接退回,不再受理。

2.对享受2016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的学生统计其义工工时数,完成规定义工时数者方可申请2017年度学费减免,否则,取消其受助资格。

3.组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理由”一栏,写明具体理由,并参照学院测算的免除学费标准,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及各专业收费标准填写申请免除学费金额。

4.各学院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学院资助辅导员审核意见”一栏中做详细记录(说明学生证明材料符合建档立卡文件要求,确认为建档立卡学生),并标明建议免除学费金额。同时报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

导审批(并加盖学院章)。          

5.所有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填写《江苏科技大学精准资助学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学生本人签名及手印,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交学生工作处留存。

6.学院必须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江苏科技大学建档立卡学费减免资助学生名单》(见附件4)。

7.学生工作处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以及《江苏科技大学精准资助学生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领导审批。

二、上报内容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27日前,递交附件2_《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纸质稿)、附件3_《江苏科技大学精准资助学生诚信承诺书》(纸质稿)、附件4_《江苏科技大学建档立卡学费减免资助学生名单》(电子版)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

附件3江苏科技大学精准资助学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江苏科技大学建档立卡学费减免资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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