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客观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定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5日开展2017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个人自评与组织评价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进行,根据各类人员岗位性质的不同,考核内容有所侧重:
1.教学科研人员侧重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岗位目标任务及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育效果,发表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及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
2.党政管理人员侧重考核政治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管理育人、管理创新、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情况等。
3.教学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完成教学实验和教学辅助工作、实验室建设、设备仪器维护、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专业技术、爱岗敬业、工作创新、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专业技术水平等。
4.工勤人员侧重考核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与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
三、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人数控制在本部门参加定级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学院确定优秀等级时应向一线教师岗位倾斜。本次定级考核对象不包含处级领导干部和考核不定级人员,具体参加考核人员和优秀指标数以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请联系人事科确认相关数据。截止到2017年12月仍未转正定级的,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四、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全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包括学校直属科研机构聘任的干部、公派出国、公派自费出国、人事代理人员、国内脱产学习人员和内退后进入临时用工机制人员。
处级领导干部(含退居二线的非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依据组织部文件对其进行考核。
本年度内工作部门变动的人员,由现工作部门进行考核,并确定等级,调动前的有关情况,可向原工作部门了解。
以下几类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本年度病假(产假及工伤除外)或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2.因私出国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3.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
4.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待聘人员;
5.触犯刑律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在缓刑期内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各部门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认真学习年度考核文件精神,并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1. 各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2. 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3. 部门考核小组通过各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基本情况后,给出明确考核意见,根据优秀比例要求确定考核等次,并在部门公开场合公示7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各部门将签字、盖章后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和汇总表提交人事处。
5. 人事处根据年度考核文件精神审定各部门考核结果,并将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六、考核表填写要求
1.考核材料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为符合归档要求,各部门应严格要求本部门教职工按照表格版式和打印要求填写和打印,表格填写过程中不得改动版面整体布局,并按照纸张要求双面打印,若有不符合要求者,请及时退回修改。
2.各学院和张家港校区的教师及实验人员、海洋装备研究院和蚕业研究所科研及实验人员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机关、教学科研辅助服务部门、学院和张家港校区机关人员、海洋装备研究院和蚕业研究所机关及生产人员、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人员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二)》。
3.各部门将考核结果登记到汇总表上,个人考核表和部门考核结果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15日前送交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84401036)。
4. 年度考核表和汇总表请从人事处部门网站或学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下载。各部门根据要求分别组织考核工作。
七、其 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7年12月26日